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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公关网络-打击违法犯罪关闭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

时间 :2019-01-14 05:37:48 作者:admin小编

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黑公关?“黑公关本着“拿人钱财替人消灾”的理念,在网站和当事企业、个人之间充当着“掮客”角色。而隐藏在其后的,则是一条由推手、枪手、打水军组成的庞大的邪恶链条。

针对自媒体“网络黑公关”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,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今年以来,公安部组织各地公安机关重拳出击,依法深入开展侦查调查,成功侦破自媒体“网络黑公关”团伙犯罪案件28起,抓获犯罪嫌疑人67名,关闭涉案网站31家,关闭各类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,涉及被敲诈勒索的企事业单位80余家。
 

黑公关网络

黑公关网络-打击违法犯罪关闭网络大V账号1100余个

近年来,以一些自媒体为代表的“网络黑公关”违法犯罪活动日趋活跃,其打着“舆论监督”、“法制监督”、“社会监督”等旗号,与不法网站和少数媒体内部人员相互勾结,利用微博、微信公众号、大鱼号、百家号等网络账号,以及境内外互联网上的自建网站和通讯群组,频繁组织实施大规模有偿发帖、有偿删帖、有偿公关、有偿操控舆论等网络行为,涉嫌从事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诈骗、非法经营、寻衅滋事、侮辱诽谤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,严重破坏互联网秩序,干扰国家对互联网的正常管理,危害传统文化、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。对此,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对“网络黑公关”持续开展专项打击,有力震慑了相关违法犯罪活动。

今年以来,针对广大群众和受害单位举报自媒体“网络黑公关”突出问题,公安部高度重视,迅速开展调查,查清了“网络黑公关”灰色产业的人员构成、运营模式、盈利模式、活动特点,发现了一批违法犯罪活动线索。公安机关调查发现,自媒体“网络黑公关”人员构成相对复杂,

黑公关网络

一是核心人员,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“写手”和“黑公关”。

网络公关公司是“网络黑公关”的幕后老板,负责接受“客户”请求,策划组织网络炒作、有偿删帖等活动;“写手”熟悉网民心理,专职撰写、提供炒作素材;“黑公关”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,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。

二是上游人员,即“网络黑公关”业务的需求者

主要包括广告商、委托人、爆料人。广告商通过“黑公关”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;委托人、爆料人提供炒点,通过“黑公关”攻击炒作指定单位、人员,达到某些诉求。三是下游人员,即“网络黑公关”业务的辅助实施者,主要由专业推手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“内鬼”构成。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“大V”、“网红”等,借助自身在“粉丝”中的影响力,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;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、知名网站的“内鬼”(如编辑、版主)主要是协助“网络黑公关”删除、置顶帖文等,从中谋取非法利益。
 

黑公关网络

据介绍,自媒体“网络黑公关”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四种:

一是有偿删帖。非法建立小型网站

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、个人,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、甚至恶意诽谤,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,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“了事”。

二是有偿发帖。

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,承接“客户”发帖业务,通过雇用的“网络黑公关”,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。

三是非法广告宣传。

通过雇用的“网络黑公关”,并依托有关系的“网络大V”、知名博主、论坛版主、网红等,为“客户”转发非法广告、扩大宣传效应。四是恶意传播木马病毒,提高点击率。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,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“眼球”,招揽业务、获取经济利益。

自媒体敲诈勒索作为传统“网络黑公关”的变种,具有以下特点:

在公安部的组织指挥下,江苏、广西、河北、北京、安徽、陕西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云南等地公安机关先后针对“《法制新闻网》案”、“《准夸网》案”、“安徽阜阳王某等人敲诈勒索案”等重点案件采取收网行动,抓获了一批自媒体“网络黑公关”涉案人员,捣毁犯罪窝点数十个。截至目前,部分涉案人员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,一批重点案件已经被移送起诉,其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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